北京园博园管理中心2024年园博园精品展园景观标识项目采购供应商征集公告

北京园博园管理中心2024年园博园精品展园景观标识项目采购供应商征集公告

依据《北京园博园管理中心采购管理程序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园博园管理中心对2024年园博园精品展园景观标识项目进行采购综合评审,本项目使用北京市丰台区财政预算资金367416.94元,采购需求内容:江苏园、广东园、福建园等8处展园进行景观标识布置工作,总施工占地面积约200平米。

一、 质量技术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17)、《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2017)、《城镇绿地养护技术规范》(DB11T 213-2022)、《风景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17)、《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0858-2013)、《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

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公司注册三年以上,且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3.施工单位具备类似公园绿化景观布置等项目相关实施业绩经验。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评供应商如提供有效期内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优先采购;如参评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证明,在报价基础上扣减10%后询价。)

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5.本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参评。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上以提供相应查询截图为准。

三、参评文件要求

如贵单位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有意参评,请将如下文件邮寄至联系人: 张工 电话:010-63915417

1.参评函;

2.法定代表授权书;

3.参评文件: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近3年相关业绩情况(提供合同复印件须体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双方盖章等页面)、近2年内财务报表(经中介审计的提供审计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等;

4.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资信情况、专业资质文件、“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等有效期内文件)

以上参评资料需按照顺序编制目录、页码、装订规范并加盖单位公章。每本文件每页均标注页码,页码起始页需从封皮开始。

参评文件应密封完整,提供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光盘两份、U盘一份,需在光盘和U盘上写清项目名称和公司名称。

四、征集时间要求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82217:30前(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规定的参评文件不予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评审时间

20248239:30之后(北京时间)

七、签订合同

依据《北京园博园管理中心采购管理规范》《北京园博园管理中心合同管理规范》等,经综合评审后,参评供应商送审报价需由北京园博园管理中心聘用的第三方审价公司进行审价,双方按照审定的价格签订合同。

八、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征集单位:北京园博园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射击场路15  

邮编:100072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10-63915417

 

 

附件:1.参评函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1

参评函

致:北京园博园管理中心

 

我方参加你方就北京园博园管理中心2024年园博园精品展园景观标识项目组织的采购供应商询价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征集文件内容,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

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参评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2)我方响应参评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 财库 [2011]181 )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 ) 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 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 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盖章)

 

  期:

 

 

附件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

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发布时间: 2024-08-16 09: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