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不只是人们身体的住处,更是人们心灵的归宿。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为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论述,深入了解民法典有关要求,使广大员工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7月16日下午,北京园博园管理中心邀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文科博士宣讲“民法典与家教、家风、家规”,40余名员工聆听讲座。
家教是家风的源头,是一个人一生的初始教育,对于儿童成长起着基础性作用。《民法典》明确了家教的主体和内容,父母要承担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风是家教的结果,是一个家族沿袭下来、体现家族成员精神风貌、道德品质、审美格调和整体气质的文化风格。家风入法典是当前社会所需,用法律条款来规制家风,可促进夫妻恩爱、父慈子孝、家庭和谐,形成良好家风,良好家风将进一步促进养成良好意志品质,为个人学习进步奠定良好基础。而全社会的良好家风无疑会有力推进形成合力和谐发展、共谋民族复兴的良好社会环境。家规是家教的指引,是良好家风的保障,是家庭中的行为准则和规则。家规严,可促进培养家人品格和道德价值观,则家庭氛围好、家庭和谐,家庭成员的安全感、责任心强。《民法典》规定了父母与子女、夫妻双方、家庭成员间的权利和义务、民事关系等内容,明确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夫妻之间应平等、忠诚等。
郑文科在演讲中将法理与典故融合、法典与案例结合,生动讲述了《民法典》与家教、家风、家规之间以及后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和相互作用,增进了园博职工对民法典和民族传统文化的认识理解,让大家感受到言传身教、涵养品德的极端重要性,从而培树学习、忠诚、责任、亲情、公益等理念,形成工作和生活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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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园博园管理中心
2024年7月17日